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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公平问题

作者:  来源:交大新闻网    时间:2007-04-03  浏览:1

  公平是至上的美德,是人类社会中人性以及追求幸福的需要。处于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公平现状如何,我们将如何对待所面临的问题呢?4月2日晚,青年经济学家、国防大学国防经济研究中心副所长卢周来教授做客我校第148期“孔目湖讲坛”,与我校师生共同探讨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公平问题。

  卢周来引用《世界银行2006年年度报告》把社会公平定义为两项原则:第一项是“机会公平”,即:一个人一生中的成就应主要取决于其本人可控的才能和努力。第二项是“避免剥夺享受成果的权利”,尤其是享受健康、教育、消费水平的权利。 他还介绍了亚里士多德关于公平和正义的观点并总结说:“公平是一种结果,避免两极分化;正义是一种过程,符合合法性程序;正义未必公平,但公平一定高于正义!最可怕的是既不公平也不正义。 ”
  回顾中国制度转型的28年,中国朝着市场经济的制度转型,成效十分显著。与其他转型经济体相比较,中国在总体上还是保持了政治与社会的宏观稳定。正因为这样,中国转型与经济增长的经验被英国思想库伦敦外交中心总结为所谓的“北京共识”。卢周来针对中国社会公平恶化的现状问题谈到,社会公平是多种综合因素作用后形成的一种社会心理感受。收入差距急剧拉大,发展起点、发展机会与表达意愿,及政治权益不平等,无处不在的社会排斥,这些都成为对中国制度转型28年后社会公平恶化的现状。          

 
  

  卢周来用较早的新古典增长模型对中国的社会公平欠缺的问题予以解释。他引用经济学家热若尔·罗兰的话“制度转型必定伴以一定的收入分配差距,可以从改革动力论得到解释。”告诉大家:如果要使一项改革得以推进,必须给改革推动者与改革参与者以激励,使他们从改革过程中或改革后的制度安排中受益,因为只有给“领头羊”以先入的激励,他们才有改革的积极性;而制度转型的“追随者”是否愿意跟进,使制度转型铺开,也是看“领头羊”是否从转型中得到了额外的收益。但是即使如此,经济转型代价仍然只能部分解释中国社会公平状况的急剧恶化。公共政策改革出现某些偏差,转型过程中的制度失范,发展主义压力下政府职能错位,也是导致中国社会公平状况恶化的更关键性因素。
  卢周来将转型期中国社会公平恶化后的成本与风险进行评估,他认为从近期看,社会公平恶化可能威胁社会稳定;从近中期看,可能威胁经济发展;从中长期看,可能导致制度转型被锁定。人们认为社会不公平,实际上是认为所付出的与所得到的不成比例。在这种情况下,认为自己通过生产性活动获取不了应得收益的人,一方面会对于通过权力、垄断性资源或掠夺性资本等轻松获得很高收益甚至一夜暴富的人心怀不满;另一方面,更多的人对于政府所谓“勤劳、合法致富”的说教失去信心。


  为最大限度减轻社会公平恶化的程度,同时还能最大限度降低对制度转型的障碍,政府需要实施一系列公共政策。卢周来首先考虑各种约束条件,并按照迫切性程度不同,把政府需要采用的公共政策进行排序考虑。在转型政策方面,为达到以社会公平推动制度转型,在改革已经推进到现阶段的情况下,应该本着“先有补偿、后有改革”的原则,并深入考虑后继改革的损益分布,在公平与制度转型之间进行权衡。 
  讲座临近尾声,卢周来对青年朋友们说:“也许我们在历史的洪流中微不足道,但是国家的命运却是和我们每个人的命运息息相关的,关注国家社会公平,就是关注我们自己的命运。”讲座结束后,卢教授和同学们进行了交流互动,解答了同学们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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