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考核是实施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12月20日,学校召开学院任期目标考核工作推进会,明确考核要求和实施方案。副校长范勇主持会议。

范勇说,任期、年度目标考核应与十三五规划、双一流建设相结合,与学校人才队伍现状及不同阶段的规划发展相匹配。他强调,年度、任期目标考核要并驾齐驱,考核指标需具有关键性、针对性,任期考核则需具有突破性、标志性。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对指标体系进行优化、细化,体现学院之间的差异性。
发展规划处相关负责人就考核细则做了详细说明。
学院考核坚持分类管理、突出重点、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过程管理和提升水平的原则。此次考核内容为经学校审定的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期间学院发展相关指标完成情况。考核过程主要有学院自评,职能部门审核,学校考评,审定、结果公布等四个环节。
发规处、人事处、学团、研究生院、招就处、对外联络处、国交处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