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管理队伍建设,促进全体管理人员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保证学院各项管理工作全面落实,近日,理工学院建立了《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管理责任追究制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追究制》)。 《追究制》以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教育与惩处相结合,教育为主的工作原则,明确了学院各级领导的责任和一般管理人员的责任。 《追究制》还规定,因工作失职给学院造成损失或负面影响的,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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