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是全世界消费者的节日,为维护大学生权益,我校各学生部门开展了系列活动。
3月14日,由校学生会志协实践部和法学社联合主办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在南区一食堂门口举行。本次活动得到了外界单位的大力支持,由南昌市下罗工商分局局长叶晓敏、昌北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杨旭两人带来的一队专业工作人员前来活动现场,开展现场消费知识咨询活动。期间,有许多同学来到咨询台前与工作人员进行了有关消费知识的交流。此外,叶局长还带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漫画图解)》等相关资料,供同学们阅读、了解。与此同时,还开展了有奖问答活动。法学社的同学以“消费基本常识”、“法律基本常识”等方面为基础设置了许多小问题,答对的同学皆可获得一份小礼品。
3月15日,软件学院与土建学院联手打造的“失物招领平台”过上了一周年的“生日”。据悉,“失物招领平台”于08年3月15日建立,旨在为了维护大学生权益,为大学生寻找遗失物品。在北区一食堂门口,工作人员们有序地帮着丢失物品的同学登记姓名、遗失物等。现场工作人员谈到,在15栋值班室、北区一食堂一楼、二楼和充值点处均设有失物招领点,每周二、周四值班人员将会把同学们的丢失物品汇总并送至3601室,同时将以海报形式张贴在宣传栏处。
北区一食堂门前,商业协会“构建消费和谐 促进经济发展”的横幅清晰可见,有不少同学前往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