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南昌大学纪委书记黄云任组长的江西省教育纪工委检查组一行来我校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检查。

黄云介绍了此次检查的目的、背景、重要性、检查任务以及分组情况。此次检查的内容主要有四项:学校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体责任情况;纪委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责任情况;学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对三公经费进行检查。
校党委书记万明同志就我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加强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汇报。一是强化党委主体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到位。八项规定出台后,学校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狠抓落实。在深入学习贯彻“八项规定”等党风建设系列文件上下功夫;在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抓好主体责任落实上下功夫;在强化纪委监督责任意识、抓好监督责任落实上下功夫。
二是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推进制度建立健全。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把培养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作为重中之重。
三是着力规范公务行为,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工作中开展公务车专项整治;精简会议;改进公务接待以及深入推进学校“阳光治校”工程;发挥信访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工作取得了相当显著的成效。
同时,万明同志对存在问题以及不足进行了剖析。他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完善机制,规范公务活动;进一步强化监督,推进阳光治校。
我校全体校领导出席会议。会议由校纪委书记汪立夏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各学院党委书记参加此次会议。(摄/高欣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