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学校召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及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会上,校党委书记万明,校党委副书记、校长雷晓燕与分管校领导,分管校领导与分管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汪立夏主持。校纪委书记朱卫国代表纪委做题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突出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报告。


万明同志在讲话时突出强调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并就如何在推进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中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深刻分析。
万明同志指出,主体责任就是学校、学院各级党组织和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这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落实主体责任必须从增强党的观念入手,必须严明党的纪律。学校各级党委(总支、支部)必须对自己所分管的学院、部门党的建设有清醒的了解,对出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扯扯袖子,咬咬耳朵,该批评的要批评,该处理的要处理,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小事情酿成大事件。
万明同志强调,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就必须把分管工作、业务工作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必须承担起监督监管的责任,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决不当“老好人”、“和事佬”。推进校园两级管理体制改革,要认真解决好权力与责任的关系,学院党委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职能部门领导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
朱卫国同志在报告中对我校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15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他特别强调,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及中纪委五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和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保持政治定力,强化“两个责任”,从严管党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纠正“四风”、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违规违纪案件,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校领导、校纪委委员、全校中层干部、各学院纪检委员参加会议。(摄影/薛桂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