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我校研讨制订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并修订修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副校长陈梦成出席并主持会议。

科研处副处长黄志超详细介绍了修改后的《华东交通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并逐条说明了文件中与旧版不同的地方。同时,还对《华东交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说明。
与会人员就两份文件的主要内容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科研处、人事处、计财处负责人,各学院分管科研工作的院领导参加会议。
此次修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是根据国务院、财政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江西省人民政府下发的有关科技经费管理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结合学校相关财务制度,对原《华东交通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华交研【2012】154号)》进行修订。
《华东交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主要参考了其他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和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省属独立科研院所科技创新创业试点办法通知》。(摄/秦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