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在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背景下,我校深入推进内涵式建设进程,部分教师逐渐产生了专门从事科学研究的愿望。因此,我校适时推出了科研机构管理办法系列文件,系列文件包括《科研机构管理办法》和《科研机构日常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两个文件统称“管理办法”)。
二、实现目标
《管理办法》旨在实现4个目标:一是提高我校教师的群体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二是着力培育一批大平台、大项目、大成果和国家级杰出人才;三是提升我校服务行业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四是保证《华东交通大学中长期发展规划》确立的各项目标实现。
三、文件亮点
1.实现分类管理
《管理办法》在科研机构申报和考核时,均按照下图分类管理。

2.凸显培育高质量成果为目的
在科研机构申报业绩条件设置和考核业绩指标设置时,《管理办法》均凸显国家级项目、高水平论文和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等标志性成果为目的。
3.大力鼓励科研机构冒尖
在考核期内,科研机构获下图之一,《管理办法》则直接认定为优秀,不受其他任何考核条件限制。

4.旨在通过团队考核强化科研团队意识
《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只对科研机构考核,科研机构专职人员由科研机构自行考核。

学校不再单独计算科研机构专职人员年度基本工作量、超工作量,学校仅对科研机构按下图计算工作量和超工作量。

5. 凸显激励作用
《管理办法》对考核优秀科研机构给予一定激励:下一考核期机构运行经费增加1/3。

6. 充分发挥科研机构负责人积极性
《管理办法》明确了科研机构正副负责人任职时间,等同于正副处级的任职时间,并参与学校重要活动。
《管理办法》明确了科研机构负责人统筹安排科研运行经费;自行确定超工作量酬金分配方案。
《管理办法》明确了科研机构负责人在核定岗位数内,按照学校人才引进计划,面向校内外招聘专职人员,自行考核专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