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离不开精神文化生活的小康。”日前,江西省文明办组织开展江西省第五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和第十四届文明单位推荐工作,我校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创建省文明单位。9月21日,学校召开申报省文明单位协调调度会,认真研究评选推荐办法,分工协作,确保收集所需支撑材料。校党委副书记汪立夏出席会议。

汪立夏希望,相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并以此作为展示学校形象的平台,检阅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创建文明单位事关每位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做到人人有责;同时,通过此项申报工作,检验我校各部门、各单位的协调合作能力。
此次评选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九次、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充分展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以评选表彰为抓手,推进全省各地各单位坚持以人为本、创建为民,突出思想内涵、强化道德要求,注重实际效果、克服形式主义,着眼创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着力提高群众文明素质、营造良好社会风尚,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实现江西“五年决战同步全面小康”凝聚强大的精神力量,提供有力的道德支撑。
申报推荐条件主要有: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学习风气浓厚,文体卫生先进;加强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内外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达标;业务水平领先,实绩显著等。其中还有四项一票否决的项目。
据了解,我校已获得通过经开区及南昌市2013-2014年文明单位的评选,顺利获得申报江西省文明单位的资格。
宣传部、两办、纪委、工会、学团、保卫处、校医院及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人参加会议。(摄影/秦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