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校史馆 | 孔目湖讲坛 | 交大风光 | 高级检索
交大要闻

交大要闻

我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启动

作者:薛桂君  来源:校报   时间:2015-11-25  浏览:1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涉及面广,并为广大教职工所关注。学校对此十分重视,成立了以副校长史焕平为组长的华东交通大学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和江西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

 

11月24日,史焕平主持召开我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传达了江西省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和相关背景,并对我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部署。

日前,省政府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明确江西省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范围为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分类改革后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编制外人员应当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根据《实施办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后,将建立“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机制,养老保险待遇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摄影/秦国华)

责任编辑:薛桂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