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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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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组织集体学习《学生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

作者:曾露萍  来源:校报   时间:2015-12-28  浏览:1

12月25日,学校组织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全校辅导员集体学习《江西省学校学生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校长助理黄稚龙主持。

《江西省学校学生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于11月20日通过,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总结了近年来各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经验,旨在预防和依法处理学生人身安全伤害事故、保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是学校及学生有效的法律武器及“护身符”。

预防和处理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安全教育很重要。学校要求辅导员及各学院保卫部要时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自我安全管理能力。同时,学院也要加强对实验室及宿舍楼的管理,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提防一切可能发生的事故。

保卫处处长付自生结合各学校学生事故实例,详细解读了《条例》内容。

保卫处、研究生院、后勤保障处、附属医院、子弟学校(幼儿园)、理工学院负责人参加宣讲会。

据悉,本次宣讲会是《江西省学校学生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宣传工作的第一讲,学校还将陆续召开相关会议解读《条例》,《条例》的贯彻与落实也是2016年校综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摄影/秦国华)

责任编辑:黄晓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