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学校《章程》及学校关于“校院两级管理”的精神,增加学院及“教授委员会”在人才引进工作方面的话语权与责任感,提高人才引进工作专业性与积极性,3月15日,学校召开专门研讨会,对《华东交通大学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修订,并就人才引进审批权及人才基金下放的初步设想进行讨论。副校长史焕平出席会议。

学校《办法》实施两年来,为我校招聘人才、引进人才起到了重要作用,促进我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为学校发展奠定了良好的人才基础。但《办法》在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一些问题,有些方面需要修订和完善。同时,如何切实落实好校院两级管理精神,充分发挥学院办学的主体地位,发挥专家委员会在人才引进工作中的话语权等问题都需要进一步探索。
史焕平强调,学校拟将人才引进权限和人才引进经费一并下放至学院,学院和职能部门如何相互配合,发挥各自作用,保质保量地完成人才引进工作,各相关单位应主动作为、积极作为。
人事处处长凌四宝对《办法》修订草案建议进行了详细说明。与会人员积极发表意见,结合本学院、本部门实情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人才引进审批权和人才基金下放的初步设想进行热烈讨论。下一步,人事处将参考各学院、各部门意见对《办法》进行修订。
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摄影/秦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