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校史馆 | 孔目湖讲坛 | 交大风光 | 高级检索
交大要闻

交大要闻

让周转房“转起来”而不能“转租(借)”

作者:杨华  来源:资产管理处   时间:2016-04-29  浏览:1

“周转房”,顾名思义,周转房必须周转,肯定不能长期租住,更不能转租转借。学校周转房的目的是为了解决新进教师临时住房困难而设的过渡性住房,它不是福利分房。

2012年国家出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周转房的使用期限是3-5年,不得超过5年。近年来,学校先后出台了《华东交通大学校内教职工住房管理办法》和《华东交通大学公有周转房出租管理办法》。办法对公有周转房的租住标准、周转期限、租金标准、租住管理和违约责任等内容作进一步的明确。对新进人员、现住户以及已满周转期人员的周转房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规定,制定了基础租金和阶梯租金。办法实施以来,我校公有周转房的管理、使用逐步规范。

1、阶梯租金让周转房管理 “转起来”

《华东交通大学公有周转房出租管理办法》出台的目的,是要让周转房真正“转”起来,手段就是实行基础租金和阶梯租金,即5年周转期内继续实行优惠的标准租金;非周转期参照市场租金及租住期长短实施阶梯租金,既每年按照30%的房租比例递增。通过租金调节,截止现在,学校共退出长期使用用户40户,使现有存量公房周转顺畅,既满足新引进教职工的住房安排,也照顾到有实际需求、困难的教职工使用周转房的需要。

2、缓退申请让周转房使用“好起来”

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对周转期满,因特殊困难暂时未能退房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经批准,可申请缓退,如:子女在本校子弟学校入学入托的教职工,可向学校申请缓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确认后继续实行基础租金收取房租。截止到目前,办理缓退的教职工有93户。

3、清查转租让周转房监管 “动起来”

办法实施以来,学校周转房的使用管理日趋完善,但是,据群众反映,仍有少数教职工无视学校规定,将租用的公有周转房转租(借)给他人使用,从中牟利。该行为不但阻碍了 “转起来”、破坏了“好起来”,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为了杜绝此类现象,资产管理处将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对学校公有周转房使用情况和安全隐患进行不定期检查,并按照2016年4月2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公有周转房管理的通知》中规定的“对违规转租(借)的职工扣罚10%的全年综治奖,职工所在单位综治考核评比扣0.1分。”进行处罚。

学校公有周转房的使用,关系到学校教职工队伍的稳定和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让周转房顺利周转,杜绝转租转借现象是每个教职工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欢迎师生员工举报,每查必究。举报电话:87046711。

责任编辑:薛桂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