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全国妇联召开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表彰大会,我校女性研究中心获“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据了解,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广泛宣传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迹,引导和激励广大妇女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状态为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主动作为、建功立业,全国妇联共授予1980个单位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998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500个单位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其中,江西省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等59个单位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姜江等30人被授予“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6个单位被授予“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