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晚19时8分,体育学院吴同学(体育学院学生会保卫部干事)在逸夫楼一楼厕所窗口发现一名小偷正在行窃自行车,吴同学勇敢上前对其进行制服,并向周围同学求助。在同学们的共同努力下,小偷被抓获,并在附近草地中找到被小偷丢弃的一套作案工具。
经查,嫌疑人万某某,男,32岁,南昌县幽兰镇南湖村人,无业。目前,嫌疑人万某某交由公安机关做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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