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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江西省第十届“文明单位”称号

作者:  来源:交大新闻网    时间:2006-03-03  浏览:1

  日前,中共江西省委、省人民政府发文表彰了一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我校获江西省第十届“文明单位”称号。省“文明单位”每二年评选一次,我校已是连续第四次获此殊荣。

  近几年来,学校着力构建和谐的校园育人环境,将“做文明师生、创文明校园”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我校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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